“三无”烟花爆炸伤人 消协跨省维权获赔9万元
发布日期:2015-07-28 08:40 信息来源:xx【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2日,胡女士的丈夫魏先生燃放从湖南醴陵购买的礼花弹时突然爆炸,魏先生左手掌当场被炸伤并昏倒在地,送医后还发现左、右耳膜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有失聪迹象。事故发生后,胡女士多次前往醴陵经销商处协商,要求进行赔偿未果。
【处理结果】
湘东区消协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村民购买的礼花弹是“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质量合格证”的“三无”产品,经销商认为是由于消费者胡女士丈夫魏先生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双方就赔偿金额各执己见。在醴陵市消委会的协助下,湘东区消协工作人员与胡女士一同前往醴陵,与经销商当面沟通,达成协议,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所有费用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