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核发江西省萍乡市广寒寨泉水有限公司等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2016年第1批)
发布日期:2016-10-14 16:13 信息来源: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江西省质监局关于将人造板等7类产品生产许可工作委托设区市局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局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质监质发〔2014〕33号)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核查和发证检验,并经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发证材料审查核准,江西省萍乡市广寒寨泉水有限公司、江西月池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生产的容器〔聚酯(PET)无汽饮料瓶〕、江西明钛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类〔非复合膜袋 商品零售包装袋(仅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袋)〕符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条件,现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请相关县(区)局认真做好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
附件:符合发证条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汇总表(2016年第1批)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符合发证条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汇总表(2016年第1批)
序号 |
企业 名称 |
产品类别 |
住所 |
生产地址 |
明 细 |
证书编号 |
检验方式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说明 备注 |
|
1 |
江西省萍乡市广寒寨泉水有限公司 |
容器类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广寒寨杜家冲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广寒寨杜家冲 |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
(赣J)XK16-204-00001 |
关键项目委托检验 |
2021年9月11日 |
2016年9月12日 |
新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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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西月池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
容器类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新泉乡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新泉乡 |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
(赣J)XK16-204-00002 |
关键项目委托检验 |
2021年9月11日 |
2016年9月12日 |
新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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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明钛塑胶有限公司 |
包装类 |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工业园B区 |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工业园B区 |
〔非复合膜袋 商品零售包装袋(仅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袋)〕 |
(赣J)XK16-204-00003 |
关键项目委托检验 |
2021年10月12日 |
2016年10月13日 |
新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