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萍乡江氨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气瓶充装许可(取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5 15:11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质检总局规范标准,经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评审,萍乡江氨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气瓶充装许可取证条件,允许开展气瓶充装业务,许可证由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制发。详见附件。
附件:获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相关单位情况表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
附件: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充装单位地址 |
介质及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备注 |
1 |
萍乡江氨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工业大道 |
液氨 |
TS4236001J-2018S |
2022.2.4 |
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