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萍乡市燃气有限公司公交加气站气瓶充装许可(换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7 15:52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质检总局规范标准,经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评审,萍乡市燃气有限公司公交加气站符合气瓶充装许可换证条件,允许开展气瓶充装业务,许可证由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制发。详见附件。
附件:获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相关单位情况表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附件: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充装单位地址 |
介质及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备注 |
1 |
萍乡市燃气有限公司公交加气站 |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路(公交总公司办公楼西侧) |
天然气 |
TS4236010J-2018S |
2022.2.28 |
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