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核发江西月照峰矿泉水有限公司等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3 15:03 信息来源: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现场核查和例行检查,并经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证材料审查核准,江西月照峰矿泉水有限公司、江西省清鑫山泉水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生产的容器〔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符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条件,现已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请相关县(区)局认真做好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
附件:符合发证条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汇总表(2019年第1批)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1日
序号 |
企业 名称 |
产品类别 |
住所 |
生产地址 |
明 细 |
证书编号 |
检验方式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说明 备注 |
|
1 |
江西月照峰矿泉水有限公司 |
容器类 |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三板桥乡 |
江西省萍乡市三板桥乡 |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
(赣J)XK16-204-00157 |
关键项目委托检验 |
2023年12月02日 |
2018年12月03日 |
新发证 |
|
2 |
江西省清鑫山泉水有限公司 |
容器类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新泉乡陈家坊村栏屋里路边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新泉乡陈家坊村栏屋里路边 |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
(赣J)XK16-204-00159 |
关键项目委托检验 |
2023年12月05日 |
2018年12月06日 |
新发证 |